如歌青少年高爾夫球隊際聯賽上海站競賽規程
一、比賽名稱
2022如歌青少年高爾夫球隊際聯賽上海站
二、主辦單位
上海市高爾夫球協會
三、承辦單位
深圳市如歌科技有限公司
四、認證單位
匯豐全國青少年排名榜
五、比賽場地
上海攬海國際高爾夫俱樂部
六、競賽日程
2022年7月19日-7月22日
19日(周二)報到、練習輪、賽前會議
20日(周三)排位賽R1
21日(周四)排位賽R2
22日(周五)排位賽R3、頒獎儀式、返程
七、競賽項目
男、女混合隊際賽(積分制比洞賽)
八、參賽資格
(一)賽事僅接受球隊報名,上海地區各級高爾夫球協會、學校、學院、培訓機構、公司等可組隊報名,共4支球隊參賽。
(二)每支球隊包含球員6人,其中男、女各不少于2人;領隊1人、教練1人。
(三)參賽球員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,注冊中高協競技類會員。
(四)參賽球員需符合匯豐全國青少年排名榜B組(U13)年齡要求。所有參賽選手須為2009年8月10日至2012年8月9日出生。
(五)一名球員一旦獲得代表某支球隊參加分站賽的資格(以公布的參賽球隊及名單為準),本年度內該球員不得再代表其它球隊參賽。
(六)因疫情封控或嚴重傷病原因,參賽球隊可在賽事周周一前申請調整名單,提交名單調整申請及有關證明文件后,組委會有權根據競賽規程重新確認該球隊的參賽資格排序。
(七)如報名球隊超過4支,則將每隊6名隊員的中高協B組排名名次相加,總排名靠前的球隊優先參賽,無排名的球員按照2000名計算。
如兩隊總排名相同,則比較兩隊排名最靠前的球員排名,靠前的隊優先參賽;如兩隊所有球員均無排名,則依照繳納賽事服務費的先后決定參賽資格排序。
注:上海站報名依據以7月5日公布的全國青少年排名榜B組名單為準。
九、競賽辦法
(一)競賽規則
比賽采用中國高爾夫球協會審定的,R&A規則有限公司及美國高爾夫球協會頒布的2019版《高爾夫球規則》以及競賽委員會制定的當地規則和競賽規程補充條款。
(二)定義
1. 場:兩支球隊間進行的完整對陣稱為1“場”比賽。
2. 局:1“局”比賽為9洞。
3. 節:每3洞為1“節“比賽,每局比賽有3節。
4. 洞:比洞賽的最小勝負單位為1洞。
5. 分:每節中獲勝洞數多的一方得1分,打平各得0.5分。
6. 四人四球最佳球位賽:每隊兩位球員各自開球,下一桿選取兩人中較好的球位在同一位置分別繼續擊球,依次類推,直至擊球入洞,擊球入洞累計使用桿數少的一方獲得該洞勝利,如桿數一樣則該洞雙方打平。
7. 四人四球賽:每隊兩位球員各自擊球,選取兩人中較好的桿數作為本方在該洞的成績,桿數少的一方贏得該洞,如桿數一樣則該洞雙方打平。
(三)比賽形式
一場比賽,每隊派出3組選手參賽,每組選手由2人構成“伙伴”,每對伙伴需完成2局共6節比賽。一支球隊在一場比賽中共需完成6局,18節比賽。
一場比賽的總分為18分,贏得分數多的球隊贏得該場比賽勝利,各得9分則本場比賽戰平。
每輪比賽中,先進行上半場3局四人四球最佳球位賽,回場休整后即刻進行下半場3局四人四球賽。上、下半場的搭檔名單不可調整,需按競賽委員會要求,在賽前提交分組名單。
注1:每局比賽中因為各種原因導致無法由2人搭檔完賽,將由該組剩下的球員獨自完成當日余下比賽,以個人成績與對手隊伍進行比較,如果兩名球員全部無法完賽,則該組當日參加的余下球洞全部判負。
注2:如果在任何一輪比賽中,某支隊中有球員由于違反規則被取消比賽資格或因傷退出比賽,如組委會未進行特別說明,該運動員仍可繼續代表隊伍完成此后比賽日的比賽。
(四)排名規則
1、分站賽4支球隊通過單循環賽決定排名,獲勝場次多的球隊排名靠前。
2、并列決定
如兩支或多支球隊獲勝場次相同,以如下順序決出并列:
(1)打平場次多的球隊排名靠前;
(2)比較各隊之間的勝負關系,獲勝方排名靠前;
(3)比較該階段所有場比賽中獲得的總“分”數,總分數多的隊排名靠前;
(4)比較該階段所有場比賽中贏得的總“洞”數,總洞數多的隊排名靠前;
(5)抽簽決定。
(五)發球臺
男子球員使用比賽藍色發球臺。女子球員使用比賽紅色發球臺。
(六)惡劣天氣
組委會遇到惡劣天氣時按照下列原則予以處理:
1、盡力按照原定計劃完成各輪比賽。
2、如惡劣天氣導致比賽無法繼續,則暫停比賽。當情況好轉時,即使當日無法完成該輪比賽,亦應恢復比賽。
3、 如日照條件允許,在次日恢復比賽并完成原計劃的下一輪比賽。
4、如日照條件不允許,在次日完成被暫停的比賽輪。這樣,根據已出發的球員人數,一輪比賽可能需要兩天完成。
5、任何情況下,完成比賽的時間不會延至原計劃結束日期的第三天。
6、如因惡劣天氣導致比賽無法完成全部三輪,本次比賽將取消,不再頒發任何獎杯、獎牌或證書。
十、名次及獎勵
(一)積分獲得
本場比賽為匯豐全國青少年排名榜認證的6級賽事,至少完成1場比賽的參賽球員至少將獲得如下積分:
第一名球隊:每人80分
第二名球隊:每人64分
第三名球隊:每人56分
第四名球隊:每人48分
(二)第一至第四名球隊將獲得參賽證書。
(三)第一、第二名球隊,將獲得8月8日-8月14日舉辦的第一屆如歌中國青少年高爾夫球隊際聯賽(一級賽)參賽資格。
(四)如本站比賽因為疫情或天氣原因取消,則本站所對應的第一屆如歌中國青少年高爾夫球隊際聯賽(一級賽)參賽資格名額將按照比賽周公布的中高協B組排名,由全隊排名靠前的2支球隊獲得。
十一、報名及費用
(一)即日起至7月6日,有報名意向的球隊可致電0755-83235910,18566655765,聯系人:郭先生。
(二)提交報名表的球隊,應在第一時間繳納賽事服務費鎖定報名資格。
(三)組委會將在7月7日在完成賽事服務費繳納的各球隊中,按照本競賽規程第九條“參賽資格”中規定的原則,確定最終的參賽球隊名單并予以公示。未進入最終名單的球隊將全額退還賽事服務費。
(四)賽事服務費:1000元/每名球員,由領隊將全隊6000元統一匯款到以下賬號:(只接受團隊6人統一報名并支付報名費)
名稱深圳市如歌科技有限公司
稅號:9144 0300 5538 9960 XB
單位地址:深圳市福田區福保街道福保社區紅棉道8號英達利科技數碼園A棟8層
電話:0755-82940633
開戶銀行:平安銀行深圳江蘇大廈支行
銀行賬戶:1101 1010 8337 01
(五)組委會為每名球員準備比賽T恤3件、球帽1頂、雨傘1把,領隊、教練T恤各1件。比賽期間,各球隊需統一著賽事服裝及球帽參賽。
(六)組委會為所有參賽人員購買三天正賽的人身意外保險。
(七)參賽球隊需向球會支付每天打球費用,費用標準:
880元/輪/人,不含球童小費。
(八)參賽選手差旅費、食宿費等各項費用自理。
十二、裁判員
裁判員由賽事組委會統一選派。
十三、防疫要求
(一)暫不接受來自高風險和中風險地區的運動員報名參賽(高、中風險地區定義,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布為準)。
(二)所有參賽球員及陪同人員需持48小時內(以報到日為準)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參賽,檢測費用由球員自理,具體請詳見賽前發布的報到須知。球員在獲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后方可進行賽事簽到,獲得參賽資格。
(三)除核酸檢測外,所有參賽球員及陪同人員需遵守組委會制定的防疫相關措施,如體溫監測、提供健康碼、佩戴口罩、不聚集等。具體防疫措施請見后續通知及現場公示。如因疫情導致賽事不能正常舉辦,以屬地疫情防控部門意見為準。
十四、本規程的最終解釋權屬本賽事組委會。